为积极引导民办幼儿园向社会提供普惠性服务,规范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管理,不断增强我区学前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,根据《广东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、扶持和管理办法》的有关规定,现将我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名单及收费标准等情况向社会公告,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。
监督电话:教育股0763-5820852;民办教育和校外教育培训监管股0763-5820807。
附件:清远市清新区2024年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基本信息情况表.pdf
清远市清新区教育局
2024年8月2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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